银行多次发文提醒持卡人不要进行虚假交易,法院也将火力对准了职业持卡人,一旦被查处将面临严重后果。
作者|张浩东
生产|支付百科
信用卡的普及,导致了信用卡养卡越来越普及。在各大银行发行的上亿张信用卡中,无疑有很多信用卡存在养卡行为。
近日,《支付百科》注意到,奎屯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POS机为他人还卡的案件。职业养卡人何某通过为他人养卡赚取手续费,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根据法院公布的案情,职业持卡人何某于年办理POS机后,开始了为他人养卡的道路。从年12月到年5月,短短半年时间,他靠宣传发展了很多客户。
何某先后通过POS机为曹某、马某等20人56张信用卡提供还贷服务,造成信用卡大量虚假交易,非法经营金额达686万余元,何某从中赚取一定手续费。
在很多代他人还信用卡的案件中,686万元的金额并不算多。然而,法院对该案的判决,再次给职业卡主敲响了警钟,给职业卡行业以沉重打击。
与个人信用卡养卡的行为不同,职业持卡人涉及人群更广,带来的风险更大,靠信用卡养卡盈利。所以从性质上来说,往往比个人养卡更严重,法院对职业养卡者从来都不手软。
在今年1月曝光的一起重大POS提卡案中,犯罪嫌疑人还从网上渠道申请POS机,通过4台POS机共完成2300万元人民币信用卡交易。主动投案自首后,也没能逃脱被判重刑的命运。
如你所见,职业持卡人在做替别人养卡生意的也为自己赚取的费用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不仅如此,现在职业持卡人赚钱也不再容易。
一方面,银行对信用卡的风险控制不断加强,收缩了信用卡的授信额度。很多持卡人被减少甚至封杀,导致无法使用信用卡养卡;另一方面,第三方支付机构的POS量持续增加,其中一部分是面向C端用户的微POS,个人以卡养卡也很普遍。
去年以来,随着信用卡逾期金额的增加,各大银行纷纷对信用卡业务进行调整。农行、中行、建行、邮储、平安、中信、广发等银行纷纷发布官方公告,明确信用卡的标准和限额。
银行信用卡禁止在房地产、证券投资、理财等非消费领域使用。也就是说不允许信用卡进行虚假交易。如果触碰了银行的红线,就有很大几率被降级,专业持卡人的业务也会受到影响。
震惊于银行的公告,部分持卡人放弃了信用卡养卡的选项,转而选择银行推出的信用卡分期。银行通过加强信用卡风险控制,切断了部分持卡人以卡养卡的途径,进而推出优惠折扣活动,吸引用户办理信用卡分期业务。
不久前,银行纷纷宣传信用卡分期业务的年利率,有的银行直接打五折,大致年利率低至7.65%。即使综合资金的使用成本仍然高于POS机支持用卡,但出于用卡安全的考虑,持卡人开始分期保管。
随着POS市场竞争的激烈,POS机门槛降低,大部分手刷POS产品采取免费送货的策略。越来越多的持卡人拥有POS机,市场对专业持卡人的需求减少。
持卡人使用自己的POS机提卡,可以省去中间商赚取的差价,也不需要额外付费
对于职业信用卡主,公安机关仍在加大力度打击长期存在的职业卡主下线现象。很多职业卡主都被关停了,从事职业卡主的人数在迅速萎缩。
在多重影响下,职业养卡人遭遇寒流。曾经他们可以靠监管空白赚到第一桶金,现在却陷入了无业务的困境,逐渐被信用卡还款软件和个人POS机取代养卡。
做信用卡养卡犯法吗法律分析:“养卡”行为是一种非法活动,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养卡是指将信用卡透支后,在交付一定手续费后,由“养卡人”先垫付透支费用,在自备的POS机上用该信用卡刷卡虚假消费。一般情况下,以卡养卡的原理就是把几张信用卡的还款日期错开,日常消费用第一张信用卡,在还款期限之前,用第二张信用卡透支提现,还第一张信用卡的债,依此类推,数张信用卡轮换透支。
养卡行为是一种非法活动,甚至可能构成犯罪。“以卡养卡”的持卡人只是被眼前一笔取之即来的现金流所迷惑,却忽略了随之而来的循环利息以及因此而可能产生的滞纳金罚息等,因为拖欠欠款而导致成为银行信用黑名单的座上客,这样持卡人得不偿失,还面临信用危机的风险,严重的涉嫌诈骗罪。
以卡养卡的方式非常不可取。目前在持卡一族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无法做到理性消费,而因为申办条件放宽,有些持卡人甚至完全不考虑自己的偿还能力,而只是看到眼前的利益盲目办卡,这将为以后埋下不小的隐患。
法律依据:《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
持卡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套取现金的,对其按套取现金数额的30%至50%处以罚款。
《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
持卡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出租或转借信用卡及其帐户的,除责令其纠正外,对其按帐户出租、转借发生的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千元罚款,并没收其非法所得。
什么是信用卡以卡养卡信用卡养卡行为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信用卡诈骗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_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养卡行为是一种违法的活动,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犯罪。养卡是将信用卡透支后,交付一定的手续费,先由养卡人先垫付透支费用,在刷卡时用该信用卡支付虚假消费,一般情况下,以卡养卡的方式就是把几张信用卡的还款日期错开。
一、恶意透支的处罚如下:
1、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
2、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3、而对于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信用卡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
养卡行为是一种违法的活动,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犯罪。养卡是将信用卡透支后,交付一定的手续费,先由养卡人先垫付透支费用,在刷卡时用该信用卡支付虚假消费,一般情况下,以卡养卡的方式就是把几张信用卡的还款日期错开。而对于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个人pos机养卡攻略个人POS机养卡合法,但需要注意使用的方法和目的。
我们需要理解什么是“个人POS机养卡”。这是指通过个人POS机进行信用卡消费,以提高信用卡额度或者维护信用卡的良好记录。这种行为本身并不是非法的,但是,如果用于非法目的或者不正当的手段,就可能触犯法律。
如果通过个人POS机进行虚假交易,恶意套取现金,这就可能构成欺诈行为,是非法的。或者,如果利用养卡行为来掩盖真实的交易情况,逃避税务或者其他法律责任,也是不合法的。
然而,如果个人POS机养卡的行为是出于正当的目的,如提高信用卡额度,维护信用记录,方便个人消费等,并且遵循了相关的规定和法律,那么这种行为就是合法的。
判断个人POS机养卡行为是否合法,需要看其行为目的、手段是否正当,以及是否遵循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正当、合规的行为是合法的,反之则可能构成违法。
本文来自用户投稿,不代表POS机办理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lx668.com/poszx/264044.html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